我们弟兄五人,我最小,分的老宅,其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产。都是父母办的宅基地。地基是父母帮忙盖的。我的老宅是爷爷奶奶置下的。我们有分家单明确指出归我所有,在奶奶在世的时候房产已过户到我名下,老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2012年拆迁几个哥哥以老宅为名向村委会提出要分的一部分,但是当时因为有不得已的苦衷就按村委会的调节各分给了几个哥哥一部分。现在我们还有母亲,但是他们自从拆迁后只有大年初一才来一下就几分钟,因为母亲在楼上住不习惯,经常跟我闹,想他们几个弟兄。我去找村委会解决,也束手无策。无奈现在他们每家都面临拆迁,我也要我那一份,因为当时村里分的钱或多或少也给他们盖房子用了,而且都是父母办的。老人一直我养着。可村里说他们要老宅说得过去,我要不行。我母亲要才行,可母亲年事已高常年有病光生气。神魔话都跟我说一看见他们就不敢说了。村里说让我们打官司,可母亲不愿意。我想咨询一下专家是否他们就有权利分已明确是我的老宅,而我没权利分他们的.老人不养他们又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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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遗产继承顺序如何规定||| 无遗嘱继承,是指他根本未订立任何遗嘱,或订立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或所立的遗嘱被撤销或成为无效,或没有任何人根据遗嘱成为继承人。对于无遗嘱遗产继承的顺序,我国法律有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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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起诉,可以委托律师提供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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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起诉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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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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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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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