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法学大四的学生,今天在律所碰到个这样的案子。情况是这样的: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12年,男方常常吃喝赌,不工作,家里穷得要命,男女整天吵架,于是女方带着12岁的女儿离开了家。后来又找了另外一个男人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并未结婚登记。现在“前夫”老是请一帮人频繁吵闹现在的家庭。目的就是让母女和他回去。但女方和孩子都不愿意随其回去,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怎么能让男方不在扰乱现在的生活,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使其女方的户口迁出来,另外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