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轻微伤,我对象时轻伤,当时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用铁棍打了,打完后他就跑了,但是第二天就去自首了,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名大仇大恨,就是嫌孩子有声音,还变态似的说大人故意弄出声音,并扬言说他有钱要弄死我们全家,半年前我们家的汽车轱辘被人无缘无故的割破,我们怀疑是他,但是没有证据,也没有再说什么,不过我敢肯定就是他,因为在我弟弟家那里我们没有和任何人结怨,不过从来也没有找过他,请问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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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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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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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需要结合案件的详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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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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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快先报警,由警方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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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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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