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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9月19日晚,与人发生冲突,经过短暂的打斗后,被别人拉开,我朋友就开始和对方交谈,十几分钟后,来了两辆小轿车,冲下来五六个人,手持木棒,对我就是一阵暴打,导致我现在左手腕舟状骨骨折,脸上有明显擦伤,右耳根部有疼痛感!请问:1现在报警有用吗?2像他们这种行为会判刑吗?大概能判多久?3我会不会有责任?会不会被罚款或拘留?4像这种伤势,他们需要赔偿多少钱才合理?5能不能不通知亲朋好友?请您帮我讲解一下,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14-09-25 16: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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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