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五金厂打工,现在不想做了,可是老板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走,我该怎样做才能让老板给我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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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你可以随时走人,不需要对方同意的,提前三日告知就可,而正式用工期间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而且也不需要对方一定同意才行,你只需尽到告知义务就行。如果你在用工期间有接受专门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协议规定了服务时间的,那样则有可能需要根据协议进行赔偿。
对方不同意你的解除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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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非试用期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如果拖欠工资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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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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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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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30天书面辞职,到期可以离职,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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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书面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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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