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号临近下班的时候刮大风下起了大雨,只能等待雨停后才能回家,大约18:40分,雨势减小,本人驾驶单车款的电动车从公司由东往西出发回家,行至大学路顺禾加油站路段又下起了大雨,无奈只能再次避雨,19:35雨势再次减小,再次由东往西出发回家;由北往南行至北江路曲江桥底路段被同方向行驶的肇事车辆不按规定超车碰撞致车倒人摔造成骶4右侧骨折、左手臂擦伤。已做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是肇事车主付的款,但住院期间除了做必要的拍片检查外,就是天天打点滴,对我的伤情康复起不到什么帮助,医院以床位紧张为由16号已办理出院,我只能自己去看私人的跌打医生做治疗(费用自理)。因此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现在肇事车主以出院为由催我去办结案。注:肇事车是新购的小轿车且还未挂牌。咨询如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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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各自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对方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各自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对方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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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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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