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6月28号到7月18号,在亦庄一家餐厅干了20天的活,开始谈好的每月工资是6000元,可是我干了20天的活,当时只给了1000元的工资,老家有事就回去了。现在刚回来,给老板打电话要结工资,老板的意思就是不给了。您觉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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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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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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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您有权要回工资,希望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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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程序即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劳动者申请,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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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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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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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