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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2003年便民利民三十项措施,原文(群众可以自愿选择有资质并在车管所备案的中介机构,代办各种车辆牌证业务……)本人于2007年注册了“机动车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后,所有的批准文件,曾送交警队进行备案。现交警队换了领导,公司法人由于和新领导有过节,新领导现在不准我公司办业务。我拿公安部的所有关于允许代办的文件找现任领导。他说:我不管你什么文件,我就不让你干,你咋办吧。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
2014-09-19 19:02: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