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和我父亲于昨晚10点骑电瓶车通过沙西线下穿隧道时由于道路施工挖的壕沟发生事故 造成人生伤害以及财产伤害 ,原本这个下穿隧道两边都有非机动车道 但是由于几个月前非机动车道施工 所以在机动车道隔出了一个非机动车道 昨晚此车道出现两个壕沟 也没有警示标志以及反光桩 造成电瓶车前轮陷入壕沟 致使车辆翻转 当事人都受到较为严重的人生伤害 120把伤情较为严重的伤者送往了医院 当时报过110 和122 110没有做任何笔录 只是用相机照走了伤者照片 122倒是勘察了现场环境 也做笔录和画图 让我们第二天去交警2分局事故科处理 可是今天事故科说此事不归他们管 街道办事处也说不知道此事 施工方今天也没有施工 也没有找到施工方 今天我再去现场时 昨晚出事的临时机动车道也已封闭 原非机动车道也已经开始通行 我真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该找谁了 我也不太懂法律 我也不知道该如何给自己维权了 所以才想到来咨询一下你们 请你们告诉我 该该找什么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