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下岗职工 在**广场租个米线档口 2014年9月10号 因临时停水 没有接到物业通知 导致没有关闭是龙头 11凌晨4点多来水把楼下商棚顶少部分滴水 我个人及时联系老板谈陪偿 水淹了两家都不严重 两家老板分别提出要求两万赔偿 才能修好房屋 我实在承担不起 我找到和我租赁美食广场的负责人 负责人当时和我们有个管理条例 在每个档口闭店之前 要经他检查水电都关闭 才可闭店 每个档口都贴一张这样的管理条例 我闭店之前叫管理人员检查完毕我才闭店 没想道他并没给我检查到 导致出现被淹现象 我想问问 美食城管理者有没有责任 物业没有通知停水 或什么时间来水物业是否也存在责任 我们每个月按时缴纳管理费 物业费 楼下商铺是应该直接找我 还是去找物业 我因该怎样解决 我该承担多少 谢谢 麻烦侓师尽快给我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