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职,还没离职,工资留给停发了,公司的理由是交接没有问题就会给发,公司不是不给发,只是暂停发放,现在的情况是我还在岗,交接人还没找到,我现在不上班如果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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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0条规定:“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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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期满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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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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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