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建议家属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