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前妻离婚两年了,协议书上写的是我们离婚前有一个男孩,归我抚养,她不打抚养费。实际是我们有两个孩子,当时去民政局办理的时候因为是两个孩,女方不打抚养费不给办理。后来协议改了一个孩。现在就问题来了,因为协议上是一个孩,第二个孩上不了户口。找我前妻要求重立离婚协议,她一直拖,说现在忙,没时间。小孩子都六岁了,没户口上不了学,怕误了小孩子学程。不知道能不能法院起,她是否有这个义务,抚养费还能让她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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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协商不好呢?两个男孩 我负担大 ,起诉的话 法院对抚养费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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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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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