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2我跟朋友在广东东莞开了一个皮料店,当时 执照法人代表是我的名字,一年后我就撤资了,但是没办任何手续,朋友也从那时转入地下操作,不交税了.前几天,以前跟朋友有业务往来的厂家把朋友和我同时告上了法庭,我成了第二被告,要求我们偿还债务,可这些债务都是在我撤资后朋友跟厂家之间的,我有责任承担吗?

经济相关
2005-10-24 17:26: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当初办理的执照有效期是一年,而我也只做了一年多就撤资了,当时也想去办理变更,但是工商所的人说执照已经取消,所以才没有去办理,但是图章没有交上去.
    如果朋友作为第一被告不出庭,那么法官为否把责任都归于作为第二被告的我呢?盼回复,谢谢!
  • 要看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与该店有关。当初未办理手续,可能对你不利。
  • 如果朋友愿意证明我与这些债务无关,不知是否对我有利,这种证明要怎么办理才具有法律效应.
  • 有一点你没有注意,你可以否认此事与你的关系,这就要看对方手中的证据能否证明与你有关了,而这一点律师现在无法确认,如果你也不了解,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当庭质证时会帮你处理的。
  • 非常感谢杨律师的答复,对方所掌握的证据就是他们的合约上有当初开店时所用的图章的盖章,
    并没有其他证据,因为我撤资后跟朋友都没有往来,他们的合约上都是朋友一个人签的字,可以说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的.
  • 有这个公章恐怕就不好办了。咨询我只能解释到这儿了。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