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子女,男方有一独生子。独生子夫妇有一孙子。男方住房是儿子的产权,老年夫妻住男方儿子的产权房。 (现在是四千元)用于双方生活开支及家庭建设。(因男方现年七十三,女方五十八,三分之一用于孙子读大学的教育基金。为女方将来计不动用女方工资。)女方愿意:男方身后婚前存款,共同生活结余部分,抚恤及福利归男方儿子所有。大病用各自婚前存款。(男方不够由儿子承担,女方再部分扶助))生病由双方彼此照顾。儿子为其次的责任人。如果男方先过世,女方则回娘家由兄嫂侄儿照顾。如果女方先过世,女方存款及婚前房产是否写定由兄嫂负责处理?是否要立一遗嘱?协议和遗嘱是否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公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