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云南的,现在在xx做一名司机,9月10号休息时间,我喝了点酒开着单位的车从本矿区的生活区往矿山方向走的时候,不慎将车开到沟里,致使车辆受损,我本人头也被撞开,缝了六针,胸口疼痛。可第二天项目部在没有任何人找我谈话就下了个对我的处罚决定粘贴在生活区。
因这次事故给x造成重大影响,使车辆严重损坏,我本人只是轻微擦伤(在没有到医院
检查的情况下)
对我做出1:开出x工区。2:车辆维修费由我个人负责。3:罚款5000元的决定。还叫我
12号去办手续,我没去。直道今天也没有项目部的人来生活区看看,因为生活区是在4200米
海拔的山上,自己又没车,到今天我连头上缝针处的药都还没换。胸口疼也没钱去看。
我想问问项目部做这个决定对不对,合不合法?
如果真是这样处罚的话,我连回家的路的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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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鉴定标准|||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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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