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婆11年时脸上起红色斑块,去昆医附一院看后医生说是红斑狼疮,后开了强的松这种激素药吃,按医生要求每天服用10粒,服药半年多时间,但无好转。之后去昆明工人医院看后说是湿疹开药治疗好。12年中旬时老婆开始出现股骨头部位剧烈疼痛,随即去了好多医院都诊断为激素型股骨头坏死,原因是服用大量激素药物(如强的松)所致。众所周知股骨头坏死是无法治愈的,被称为“不死的癌症”现在老婆要天天吃药缓解疼痛并延缓股骨头的进一步坏死。由于昆医附一院的误诊造成了老婆和我身心的严重伤害,同时也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我想起诉昆医附一院对我们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请问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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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医疗纠纷案件非常复杂,你无法处理,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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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角律师。
先做医疗鉴定,之后根据鉴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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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封存所有病历,要求医院对其误诊及错误用药的行为承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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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