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丈夫大概一个月后准备起诉离婚,我现在为自己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指定是我女儿,请问到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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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您购买保险的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届时会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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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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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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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理解既然合同对受益人有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处理。|||你好,个人理解既然合同对受益人有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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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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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保险具有人身属性,保险利益归你女儿,不会认为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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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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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险需要双方签字,如果他签字了,就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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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谢你的信任~
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不会。不过为了准确分析你提出的问题,建议你直接打电话咨询或者预约时间当面咨询,这样你能得到更好的帮助,也可以避免我做出不完善的分析。若还有疑问或需要帮助,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张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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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