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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突然病故。生前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135万元,以她丈夫的房产(只有她丈夫的名字)作为抵押。留下的财产有:婚前购置房屋一套,市值45万左右;原有股票若干,她死亡后被丈夫都卖掉了,金额大概52万。现在有继承权的是我父亲,她丈夫,她丈夫的女儿(是她丈夫和前妻生的,不是我妹妹生的)。现在她丈夫不配合处置遗产。有几个问题想请教:1.因为贷款余额大于房屋和股票价值和总和,那么是否还有必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如果起诉,大概可以分到多少金额;2如果要求分割遗产,那么是不是要先扣除贷款的余额?3那笔贷款是否算他们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要用共同财产偿还?4如果只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屋和股票的52万不涉及贷款,这样有意义吗?谢谢

继承
2014-09-13 10: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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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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