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合同签订日期是2014.8.22日 当天合同回传是下午下班时。(合同签订为传真合同),但是预付款推迟了2天才给我们打到我方账号上。(是否至此定金到账合同才开始生效?)
合同部分内容项目:1.规定了产品型号数量等
2.合同签订预付款10%,全款发货。运费由卖方承担。
3合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为7-10天
我方于当月8月31日晚发货到对方指定地点(山东)。到货时间为9月2日。
之后联系对方就始终不接电话,拒绝任何方式沟通。我方于近日到对方公司,发现厂址已经改变。便找当地民警协助联系,对方接通电话:说出差为由,见不到面。说供货晚了不要了,叫我们退回来。
回顾在发货当天31日,对方还主动打电话催货,并询价其他产品,发货后就在也联系不上了。因为对方着急,在没有办理全款发货前提下,我方就发货出去了。到目前对方联系不上,无人提货,货款更是没有。
如果货物退回,我们损失很大,不知道到这个是否违约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