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因妻子懒惰以自己有工作为由从不做家务不照看孩子。沉迷电子小说达到了不吃不喝把自己饿晕送医院。将其手机收走锁起来,怀着孕敢爬窗户去找手机。在厕所能蹲一整天。甚至再其生完孩子后两年连性生活都懒得做的境界。婚后我的工资卡在她手中。每天只给我二十元吃饭钱。因我是跟亲戚来到济宁的。父母在老家所以在她们村买的小产权房子。当时我家出十一万她家出四万共十五万。无房产证只有一张购房发票。因当时还没领证。房子是他亲戚的。所以发票上没写购房人姓名。后来因岳父家不断向我借钱。妻子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讲钱全部借出。至今未还,令我产生了厌倦心里经常不去上班赚钱。现在妻子家以我不上班为由。要与我离婚。让我净身出户。房子孩子都不给我。现在孩子其父母看护着我每月交一千块的生活费。其大爷还威胁我说公检法都有人打官司我也打不赢。我现在房子可以不要孩子必须归我。现已分居一个月。我现在在煤矿上班分居后开始正常上班。有稳定收入。如果打官司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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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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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想抚养孩子,那就先把孩子看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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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