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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2010年6月在广西南宁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在广西起诉对方,一审二审我胜诉,判决金额为23万,对方不赔钱,法院把对方的车拍卖,我得款39000多元,保险公司赔偿32000多元,我在2013年10月在江西高安法院起诉保险公司,一审我胜诉,保险公司不服上诉,9月18日开庭,接下来官司怎么打,

交通事故
2014-09-13 0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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