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妈家到我家我八岁,不满十三我出去帮工了。长大嫁到外地,一直到现在。我爸和她开商店,空房子都租给别人,每月几百元,经济条件还可以。她和前夫的小孩有来往。经常住我家。前几年我家老房子翻盖,我们各自12万,说是她小孩给了12万,其实都是我爸他们的;房子安排小小孩住一套,在这结婚都是我爸一手操办的,丫头一个房间,在我家出嫁。共同生活。去年我爸老梗,用了三万多,我给一万,医保报了俩万。我后妈基本没用积蓄。我不在家住,房子租金每年2万多,也没给我,都是她们用。我爸现在偏瘫,不能出去挣钱,靠房租养活一大家子。我后妈以照顾我爸不能出去挣钱,生活困难为由起诉我要生活费2000每月.我爸治疗费600每月,在家护理10天每月。我现在每月收入2000多点,老公无业在家,孩子在老家由奶奶照顾。那个单位可以每月请10假,加上路上时间12天。其实她是想霸占属于我的房子给她大孩子,以前她就说过。请问我该怎么办、假如我把属于我的房子卖掉或者赠与他人来换取对她们赡养,可以吗。我后妈我要养吗。在我家生活的她前夫的小孩,有没有赡养照顾她们的义务。如果有,怎么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