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主李**将面积为108平方米住宅楼买给张先生为儿子张*与王**结婚住。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现楼房售价36万元,原户主只要20万元,其余16万作为女儿王**的陪嫁钱。二、原户主李**的楼房出售后如更换户主者,新户主要写上张*与王**二人姓名,其费用由新户主承担。双方都有签字,签定日期2013年3月31日。由于双方关系破裂新户主要回他20万元,原户主不给要按36万买给新户主。双方还签订协议,请问这个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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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不成可起诉交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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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结婚》是否过户呢?
追问:没有结婚 也没过户
解答:你好,能否建议你致电咨询,我一次性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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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