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上月31日被朋友叫去帮忙打架,这个月5号被公安机关抓了,当时公安人员告诉我们伤者伤情很重,后因主要犯罪人员未被抓所以暂给予在此案中动手打人的两个人刑拘,未动手的治安拘留的处理,现我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这方家属去公安机关询问被打人所住的医院,但公安机关一律 不告知我们,我认为这里面肯定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请问有怎样的可能才会出现公安机关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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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公安机关没有义务必须告知你方受害人的情况,包括受害人的住院、治疗情况等;其次,公安机关拒绝提供受害人信息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被害人私了、串供,妨碍侦查工作。如你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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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拨打400-6768-333咨询当地的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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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怎样?详情请点开我的头像,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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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