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一个建筑工人,我二叔正在建房,主体已经被别人承包了,就叫我爸爸去帮忙立门,但因为是亲兄弟的关系,所以也没立字承包。因为人手不足,我爸爸就叫我舅舅来帮忙,结果我舅舅在工作的时候从三楼摔下来,现在还在医院。医疗费用一直是我爸爸在出,而我二叔出了几千块后就说没钱了就不在出。而且二叔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我爸,二叔认为人是我爸叫来的,不关他的事。而医疗费用还要十九万左右,由于家里已经出了钱,现在面临拮据。我想问问律师,这其中主要责任应该在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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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成立雇佣关系?||| 雇佣合同,即 “雇佣契约”。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 李某雇佣赵某等人搬运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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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