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任职2年半,8月28日公司无故解雇我!并且只是口头传达!并且只是答应给予半月工资赔偿,之后8月29日和9月2日协商了两次,没有成功,于是我于9月3日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接到通知后于9月8号寄来一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求本人于3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说我是旷工,我想问下您如果我不去办理又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还有如果我去申请了仲裁之后还要继续上班吗?不去上班是否算是旷工?我劳动仲裁的胜算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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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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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