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有东往西正常行驶。对方是电动车有南向北闯红灯撞我车上。导致对方腿骨折。送医院我已垫付一万元。现在对方一直叫我要付后面的医药费。我该怎么做?
-
1、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
2、如果你不愿意再垫付的,建议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再说。
3、到时如果协商不成,可等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后,由法院判决。
-
可以拒绝支付,届时一并处理
-
你可以等待交警的事故认定结果后再与对方进行协商。
-
你好。
建议你不要垫付钱款。
让对方一并起诉解决。你多垫了要不回来的。
-
报警处理,然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处理赔偿事宜,如果对责任有争议,可不先垫付医疗费用,让对方起诉处理 ,本人是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
-
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