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1岁,从17岁出来在苏州打工。家里有父母两人。父母是二婚,所以家庭不和睦。两个哥哥一个今年30岁,一个26岁,不务正业,大哥在劳教所进去三次,总共九年,二哥现在也在劳教所,老大今年三十岁,原来在家不上班给父母要钱,父母不给就对父母进行打骂,现在还没有结婚,可是他还是不改说还得靠家里,经常询问父亲的退休金,说家里不管他。我作为妹妹能代父亲怎么维护自己,如果他在动手打人我能控告他吗?能否代父亲与其段离父子关系?如果不能,我能怎么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大多大为止?[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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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到18岁,如果打骂父母可以报警,如果经常哪样可以到法院告他虐待罪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史西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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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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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要让父母晚年跟我在一起过,我来养老的话,那我是不是要办理什么手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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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动手打父母,可以向公安决报案要求处理,不知道你父母再婚时你那哥哥多大?如果没办过收养手续,那只是一般的继父与继子关系。已超过18岁、有劳动能力,父母可不在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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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以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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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只要你有经济实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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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