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姊妹兄弟四人经法院判决如下;对于天津市和平区昆明路82号1门309-313室住房由原告孟**,与被告孟**,孟**,孟*个继承四分之一份额,由被告孟祥*与孟祥起个继承八分之一份额》法院执行只给分出房本,房子还是由被告住着,我我们只能那个四分之一的房本,根本就没有意义,请问您我们怎么能得到我们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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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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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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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房产所有权或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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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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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