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和朋友在一起喝酒,朋友说出去买烟,结果和他叔叔家的孩子(他也喝酒了)在街上打架了,当听到吵架的声音我就从屋里出去,到外边的时候已经打罢了,朋友的小胳膊有大约有十厘米的口子缝了六针,他叔叔家的孩子脊背上有十二厘米的口子也缝针了,我就领朋友去医生那里包扎了,后来知道是啤酒瓶打出来的伤,我没有动手,也不知道具体怎样打起来的,还报了110也录口供了,现在朋友他叔叔家的孩子说连同我也参与了打他,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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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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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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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