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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出租方签了一年的房屋出租合同给承租方,租期为13.9-14.9月。承租方因为无法经营,转租给了第三方,租期为13.11-14.11。第三方又无法经营经过承租方的同意又再次转租给了我,租期为14.1-14.11。现在承租方不继续和出租方续订合同了。承租方多收了我两个月的房租费却不给于退还。请问律师,我能拿到这两个月的房租费吗?

合同纠纷
2014-09-05 21:54: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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