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方货款,合同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我可以理解为在我方管辖地法院起诉吗?(合同没标明签订地、履行地、只是交货地点、方式:为卖方负责直接运到买方指定矿区现场车板交货)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一百六十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等等。
-
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
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
你好,约定不明视为无约定,要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