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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15岁,前段时间故意伤害罪。对方重伤二级。目前被拘留了。伤者家属医药费6万多。要求我们赔偿两年6万的营养费,共计12万。请问合理吗?如果不出具谅解书上法庭会判的更多还是更少??

刑事案件
2014-09-16 19:06:0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 详细>>
  • 你好,没有谅解书当然判得更重一些,但赔偿还是要结合自身经济情况量力而行。
  • 谅解书将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减轻处罚
  • 你好,营养费一般参照医院的医嘱酌情认定,但绝对不会两年12万这么高的营养费。如果受害者没有谅解,会对量刑有一定的影响,但可以将此影响降低到最小,建议详细询问律师。
  • 你好,有争议可以申请上诉。
  •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费用的多少与伤者的年龄、工资、被抚养人都有关,可以找相关人事计算,出具了谅解书对量刑有一定的帮助。如有疑问请致电。
  • 基本医疗费还是要给的。谈判需要技巧,建议你电话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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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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