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酒店上班。因工作原因,老板喊我上去喝酒。我再三推脱不去,结果还是被拉上了桌子,酒喝多了。骑车回家的路上摔伤了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两侧颞骨骨折。神经性面瘫。双耳耳膜穿孔。出院医生说注意休息,半年无法工作,不代表有没有后遗症。目前我一直在家里疗养中。请问我这个算工伤吗?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去了店里。协商只是承担一半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目前我落下了残疾。双耳神经性耳聋,终身不得恢复了,我只要求老板给予我医药费和一个半月的误工费,要求过高吗?耳朵的看病与后期治疗我提都没有提过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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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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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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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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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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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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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