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北京,现在公司要在深圳办分公司,我的岗位安排在深圳分公司那边,我是孕妇,过不去那边。其他不去的都是公司给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就说职位在那边,这边也安排不下。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并没有任何补偿。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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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单位无权擅自调动工作岗位,并且不得解雇怀孕员工。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果公司非法与你解除合同,需支付你补偿金2倍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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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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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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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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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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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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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是孕妇,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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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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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