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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了房子,我父母和男方家出了钱付了首付,钥匙也没拿,房子是我们共同的名字,由于男方赌钱欠下债,用房子给他哥低债,请问如果我们离婚了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4-09-01 11:07: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分割该房屋,房产的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生效,你作为房屋的共有人未签字,所以该房屋应当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无效。
    追问:你好房子是我们自己拟定的协议,没有其他任何手续,我们自己拟定过协议男方在协议上写了说房子低给他哥,每个月还我三千三年还清,男方还在协议上写了他银行帐户说随便我打不打钱,说是给小孩的,我们有一个不到三岁的女儿,怕他说是低孩子抚养费不还钱,到最后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跟净身出户一样呀,想想心里就不甘心,我该怎么办呀?
  • 你好,因为案情不清,建议面谈。
  • 可以要求分割的。
  • 房子抵债无效的,可以要回房子
    追问:但是他哥已经般进去住了还可以吗?
  • 可以的。。具体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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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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