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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方结婚一年半,现有小孩六个月大了,结婚前男方给了彩礼8万,结过婚后,我们双方花了一万,生孩子的时候我又用了一万,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因吵架他打我,我带着回娘家了,现在已经在娘家住4个月了,小孩要吃奶粉,可男方没给过一分钱,我可以起诉他让他给生活费吗?如果离婚,结婚前给的彩礼是我个人财产吗?结婚后花的他要还给我吗!?我们结婚时口头说房子给我们,但房子是他爸的名字,算是我们夫妻的财产吗!?口头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14-09-01 16: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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