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男,40多岁,离异,本人的二姐也是离婚的,之前处在一起搞对象,并住在一起生活半年多,在经济上双方财产口头协议共有,男方因经济条件高一点可能多花,现因经济闹纠纷分手,男方索要处对象时花销和在女方做生意帮助的钱而发生口角直至男方开始动手打人,把女方手机抢后暴打十分钟,随后关在地下室,幸好当时有人陪同报警得救,因男方行贿,事到现在没结局,可当时以上行为男方立字句承认,现单具在本人手上,随后因无人惩戒愈发嚣张以向女方【本人二姐】索要金钱为由闹事,女方因害怕离走,因找不见女方就像本人寻衅滋事,恐吓本人,随后把本人新买的一辆马自达私用车轮胎放气,本人没说自修,可刚修好对方男子见后在同一天下午拿刀直接把车四个轮胎扎爆,现已无法使用行驶,后本人报警,男子两次行为都被当时小区监控录下采证,限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本人因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想询问一下怎么办,对方综合以上行为公安机关会怎样处理,对方因获得什么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