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七八岁,母亲病重,父亲却在母亲在世前和一名离异女同居至今。在此同居期间,女方多次因个人生气、不爽多次对我施行暴力。至今,我已参加工作,可对方多次在早上五点左右因电视或其他小事与父亲争吵,有时在父亲喝醉多次对父亲实行暴力。现在又想对我索要月生活费。期间,因旧屋拆迁盖楼,目前小区的房屋都没有房产证。我想请问各位老师,我该如何保证现有财产和打官司要分割的财产。打官司的赢算大概有几成?我都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文字资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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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同居财产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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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