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暑假我和一同学合租了一两室一厅一卫的房子,后来我女朋友过来和我一起住,他也有朋友过来和他一起住,但他同学只住两个月就要离开,租房子之前说好两个人住一间,房租四个人先平摊,押一付三的那种,我同学说在他朋友住两个月离开后会找人再和他一起合租,但他朋友离开前让我们三个人一起把他朋友的那一份押金和第三个月房租退给他朋友,然后他再找一个人租进来,再把那一份押金和房租退给我们,我们当时同意了,但是现在他招不到人和他合租,但他朋友要走,他让我们三个人平摊他朋友那份押金和房租,他说大不了他住三个月也走,我这房租该不该平摊,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签合同的人是我和我同学两个人。

合同纠纷
2017-06-21 18:31: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好意思,之前太忙没回复这个问题,请看后面的答复。
  •   我们在外租房,要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而如果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租的,可以与房东协商将房子转租。那么房子转租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什么是二房东?   二房东其实就是指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采用以当事人同意为衡量转租是否合法的标准,转租经出租人同意的,为合法转租,除此之外为非法转租。   二房东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租房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租房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租房合同怎么签、如何签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具体如下所示:  1.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等;  2.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等。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  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得。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谁来承担物业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协商处理为好。
    追问:协商处理?我同学跟我都说了,只要我们不给钱他也不给钱给他朋友,现在他朋友跑过来跟我们要钱,我都不清楚,他朋友跟他住一间房间的,找我们是怎么回事?我同学当初答应的找人和他合租也没实现,麻烦你帮我分析一下,最好的处理办法,谢谢!
    解答:有他处理,与你们无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拖欠房租和租期内退房的违约金怎么算
3010
现在户籍证明在哪里开
户籍证明
现在户籍证明在哪里开
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可以继续住吗
民法典 1397
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可以继续住吗
合作社扶贫补贴申请书范文
贫困证明
合作社扶贫补贴申请书范文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0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4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1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