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30号将新购买的电动车停在小区车棚并交了10元钱的停车费(没有要车棚管理人员开票,因我的车还没有上牌照,购车时卖车老板说一个新基可以回车牌,)。当到了第七天的时候我跟车棚管理员说过车牌还没有回,不知过几天回,等回来后超了几天再补上几天停车费,我8月10号拿到车牌到车棚发现我的电动车没有了。停车费只超了一天,第二天报警警察过来看了拍了照。我找车棚管理员赔他说找警察。请问我这该怎么样处理啊!到底我的电动车归说赔,现在警察说找车棚管理员赔,但是车棚管理员说找警察找出偷电动车的。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了。特向贵律师咨询,本人很感谢你们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