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咨询。朋友家开了一个餐馆,招聘了一个服务员,结果在餐馆内服务员和用餐人员发生口角,继而打架受伤,派出所鉴定为轻伤,餐馆报案后垫付的医药费1.7万,用餐者打完人跑了,后被抓到,赔偿被打服务员误工费、医疗费和经济赔偿等共计10万一次付清,签订合同从此不再找对方麻烦。我朋友知道后找到派出所,餐馆垫付的1.7万谁给出啊。派出所让找被打的服务员要,找到服务员后,服务员说,我在你店里受伤的,没找你要钱就很好了,不要在我身上打算盘。我朋友现在为难了,这钱给应该自己出呢还是找打人方要呢,还是找被打一方要呢。还是我朋友也要做出民事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