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双方已达成谅解不追究一切责任,还要被‘取保候审’吗?
-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达成谅解是量刑时有用,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取保是必须的
-
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权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