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修葺垃圾桶实现垃圾分类,对原来的垃圾桶进行装修,但是由于原来垃圾桶旁边的住户不同意,大队便将垃圾桶移至我家路口旁,由于觉得不方便村民几次三番的向大队提出修改意见,但是大队不予理睬,继续修垃圾桶,在我几次阻挠之后,大队便报警处理此事, 也经常性的到我家劝说,但是我认为我的想法是对的,由于我家在村子的第一排,出门50米就是省道,新的垃圾桶将建在据路口10米处,不仅影响村民生活而且会影响交通,更有甚者垃圾燃烧产生的烟雾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希望律师能够给出解答,我是否应该阻挠新的垃圾桶的修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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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镇政府或者县政府反映。
追问:大队找了警察说我破坏公共设施
解答:如果您要阻挠或者破坏的,公安会出面的,建议您找上级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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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