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为我弟弟办理取保候审,今天派出所的人让我签了一份笔录,里面承认了我弟弟抢劫,但是我不想承认的,因为我弟弟是被陷害的,因为对方有后台,我想知道在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要不要先承认自己有罪?然后继续走程序?看到请回复,父母很着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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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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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能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千万不要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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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办取保候审不需要承认自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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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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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这与取保没有什么关系,详细不明白的或者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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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马上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给予你弟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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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