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开店的,客人在店里消费后忘了拿自己的包就离开了,被朋友捡到了。事后客人返店找我朋友索还,朋友开始不承认捡到包,随后客人报警,说我朋友偷了她的包。警方带走了我朋友,承认了捡到客人的包,经鉴定有价值两万块的物品包括手饰等东西。已经全部交出来了。但警方以盗窃罪拘留了我朋友,现在都是盗窃罪立案的。现在在看守所拘留。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如何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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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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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为宜,个人认为需要了解详细的案情之后才能判断的,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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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于侵占罪,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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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