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你可以与对方孩子父母以及游乐园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将对方父母以及游乐园作为共同被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上述各项费用。
5、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6、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