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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们在东莞吵架,丈夫把我的身份证,银行卡,钱包,手机全部抢走,我通过老乡的帮助回到了岳阳,至今一年多了,他没有去过我父母家,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我家,可以说是不闻不问,我们有一个孩子,快两岁了,在我刚坐完月子的时候,他就动手打了我,现在时间过去一年多,他没有找过我,我也没回过他家,我想起诉离婚,把事情解决,但我不确定他会不会有无理要求,反咬一口,还有孩子的抚养费,我也不知道需要承担多少,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补偿,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在此感谢了。

证券投资
2014-08-28 12:35: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若因感情不和分居达2年以上,在调解无效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的。若你有证据证明他确实殴打了你,这属于家庭暴力,在协商、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在你起诉后法院可一次性判决离婚。至于你担心的他反咬你一口,因法庭上重的是证据,这就不必多虑了。还有就是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按对方收入(固定收入)20%-30%计算的,若没有固定收入一般为800-1000元。最后若他确实殴打了你那么他具有过错,你也可要求赔偿的。还有你老公是哪里人?我们也要了解下,以便确定管辖法院。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具体案子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的,建议你来律师所或电话、短信直接联系为好。
  • 可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