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签署地是广州,工作地是河北,签了3年合同,还有一年合同未到期,公司想解除合同,但还不想给付劳动经济补偿,之前领导和我谈过话,我说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必须按劳动法给予经济赔偿,公司不想给,但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还怕违反劳动法,于是就以公司规定为由,说我连续3个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把我调到外地,我不同意去,公司就说按公司规定,如果三天不去调动的岗位报到,视同旷工,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经济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是在工作地还是在广州申请仲裁?合同法规定工作年满一年,要给付一个月工资补偿,我工龄2年就是两个月工资,还有,如果公司想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本人,如不通知就解除合同,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样算需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请问律师,因公司违规在先,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补偿,也就是6个月的工资补偿申请?盼回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